北京ICP备案要求

来源:本站发布时间:2018-04-12

    

1、主体性质不能直接变更,例如个人主体变更为公司主体,只能先注销原备案号后重新以公司名义再重新进行备案

2、个体工商户:若执照上显示具体名称则按企业名义备案;若执照上不显示具体名称(列如***)则按个人名义备案

3、企业备案:域名所有人需是公司全称或者法人姓名,域名有效期都必须大于3个月以上且已经实名认证,并在备案系统上传域名证书(在美橙注册的域名不用上传)

4、企业备案:主体信息需填写法人信息

5、律师事务所:要提供完整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进行备案,上传附件应包含许可证副本首页(正本不可以)、登记事项首页、最新年审页与变更登记名称及住所页

6、企业备案:主体和网站负责人是同一个人时,需填写一个手机号码+一个应急联系人手机号码(两个号码不能相同);主体和网站负责人非同一人时,需填写主体和网站负责人各自不同的手机号码+一个应急联系人手机号码

7、新域名备案期间网站不允许访问;已有备案号的网站,必须处于可访问状态(网站如不使用,请先注销),同时需标注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址:http://beian.miit.gov.cn (网站备案号应为:XICP备xxxxxxxx号-X,“-X”为带“-1”“-2”等网站序号)网站内容、网站标题需与备案主体保持一致

8、从事新闻、出版、药品和医疗器械、文化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需要提供前置审核文件,如不涉及需备注说明

9、金融:请上传前置文件,如无审批文件,请确认网站是否涉及金融业务,如不涉及,请上传承诺书(承诺书需要介绍单位信息和网站运营的经营业务,并承诺不从事金融业务,签字盖公章);“财务”也属于金融关键词,如果是做会计之类的,可以提供代理记账的证书,如没有相关证书需办理前置或者是写一个不涉及的承诺书

10、gov.cn”、“.政务”等后缀的政府网站提交时,需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 通知》(国办函【2018】55号)文件的要求,提前办理政 府网站域名审核业务,并将《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》 与备案所需资料一同上传。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18-09/06/content_5319675.htm

11、个人主体备案:需备注说明网站开办后的具体内容

12、公司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涉及教育、教育咨询、校外培训等字样,需要办理前置审批,如不涉及,请提交承诺书(点击下载承诺书)

13、公司名称不带“中国”二字,不得备案带”中国“字样的域名,如:中国美橙.cn